113學年度商學院第二次學生赴外交換開放申請

本次僅開放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交換申請,每人僅限申請一間學校,相關說明如下:
 
一、 申請資格
(一) 商學院所屬科系(含雙主修)學生
(二) 申請及交換期間均應具本校正式學籍
 
二、 申請時間:113年1月25日起至2月19日下午4:00止
 
三、 申請方式:
(一) 於本公告處下載申請表格,請依以下說明繳交相對應份數資料:
1. 自傳(一份)
2. 讀書計畫 (依申請學校數,繳交相對應份數)
3. 中文歷年成績單(須為清晰掃描檔案)
4. 語言檢定成績單
5. 當學期註冊證明
6. 其他附件(以4頁為限)
(需整併為單一PDF檔,表單含基本資料填寫及申請資料上傳,故請先完成文件撰寫)
 
四、 其他
(一) 各校甄選標準,詳見商學院網頁-國際交流-交換學生專區。申請者可自行決定相關文件以「中文」或「外文」撰寫,篇幅均以一頁A4為限,中文請以標楷體12號字撰寫;英文請以Times New Roman 12號字撰寫
(二) 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,請繳交大學成績單。 若因休學、轉學無前學年度在校成績者,可以休學前、轉學前成績計算
(三) 已參加語言檢定但未收到紙本成績單者,可先提供網路成績,未有網路成績者不接受申請
(四) 依「東吳大學學生出境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」規定,經核准出境修讀學分之大學部交換學生,須列抵至少1學分
(五) 各交換學校將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,未獲交換學校審核通過者,即未獲交換生資格。交換學生計畫仍可能因各校審查原則、各地防疫政策等因素導致計畫暫停,屆時將配合各協議校招生政策辦理
(六) 本案業務承辦人為國際商管學程江怡靜秘書(yiching0701@scu.edu.tw),分機28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