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介紹

114學年度商學院第二次學生赴外交換開放申請
 
本次僅開放114學年度第二學期交換申請,每人限填寫兩個志願學校,相關說明如下:
一、 申請資格:
  • 商學院所屬科系(含雙主修)學生
  • 申請及交換期間均應具本校正式學籍
二、 申請時間:114年01月13日起至02月11日下午4:00止,預計於3月底前公告甄選結果。
三、 各校甄選標準:詳見商學院網頁-國際交流-交換學生專區
四、 申請方式:本次採「線上」申請,無需繳交紙本
步驟一:於本公告處下載申請表格,請依以下說明填寫資料:
1. 自傳(一份)
2. 讀書計畫 (依申請學校數,繳交相對應份數,如:兩個志願則繳交兩份)
3. 中文歷年成績單(須為清晰掃描檔案)
4. 語言檢定成績單
5. 當學期註冊證明
6. 其他附件(以4頁為限)
步驟二:填寫「線上」申請表:https://forms.gle/oTiPXaU6P2yrhcveA  (需整併為單一PDF檔,表單含基本資料填寫、申請志願選填及申請資料上傳,故請先完成文件撰寫)
*備註
1. 本次採線上申請,無需繳交紙本。申請者可自行決定相關文件以「中文」或「外文」撰寫,中文請以標楷體12號字撰寫;英文請以Times New Roman 12號字撰寫。
2. 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,請繳交大學成績單。若因休學、轉學無前學年度在校成績者,可以休學前、轉學前成績計算。
3. 已參加語言檢定但未收到紙本成績單者,可先提供網路成績,未有網路成績者不接受申請。
五、 其他:
  • 依「東吳大學學生出境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」規定,經核准出境修讀學分之大學部交換學生,須列抵至少1學分。若因參加交換計劃而衍生學分抵免等問題,致發生未能如期畢業之情事,學生應自負全責。
  • 各交換學校將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,未獲交換學校審核通過者,即未獲交換生資格。交換學生計畫仍可能因各校審查原則、各地防疫政策等因素導致計畫暫停,屆時將配合各協議校招生政策辦理。
  • 交換生須於返台後一個月內繳交交換研習心得報告1份,並分享其赴外交換經驗予本院學生參考。
  • 本案業務承辦人為國際商管學程林天慧秘書(jessie15@scu.edu.tw),分機2881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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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增進本院國際化及提高學生國際視野,本院各學系鼓勵學生赴國外大學進行課程研修、交換學生及雙聯學制等,目前本院亦與國外多所著名學校合作交流,進行實質交流;簽署之交流合作協議分為交換及雙聯學制兩類。

 

交換協議:

  • 荷蘭 葛洛寧恩大學
  • 荷蘭 漢斯應用科技大學
  • 日本 埼玉大學
  • 德國 富特旺根應用技術大學
  • 法國 里爾天主教大學IESEG學院
  • 法國 諾歐商學院
  • 比利時 阿德維德大學根特學院 (限學士)
  • 義大利 錫耶納大學 (限碩士)
  • 南韓 又松大學國際商學院
  • 中國大陸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

 

國際學位協議:

  • 美國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雷鳥全球管理學院
  • 新加坡管理大學